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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由於大多數讀寫障礙學生的記憶力較弱,家長可將子女要完成的功課分為多個小項目,讓他們逐項完成,從而建立他們的自信心。
- 讀寫障礙的孩子需要不斷重覆練習,家長需要有耐性,給與子女有充足的時間重覆學習,家長要從旁協助至子女完全學懂。
- 讀寫障礙孩子需要時間去思考,家長不要催促他們,應鼓勵他們努力學習,並將曾學習的知識和技能在需要運用時想起來。
- 不要過早將答案給與讀寫障礙的孩子,應幫助他們如何思考,讓他們自行回答問題,家長對子女應多鼓勵他們,尤其在需要重新嘗試的時候。
- 小朋友怎學也不會,家長也不能心急。切勿歸咎於小朋友本身「懶散」或不認真。每位小朋友都有他的困難之處,無法用一般的學習方式,對事物的理解會因人而異,家長可以做的只能多從旁輔助,不能強迫。
- 同樣是讀障學童也存在差異,家長要明白讀障學童不是個個一樣,不能把子女與其他讀障學童比較,要求他做到別人的效果或進度。
- 若孩子未能達到家長的期望,或不聽從指示而導致家長有負面情緒的時候,家長緊記要心平氣和,或暫時離開現場,讓自己的情緒可以舒緩,避免情緒升溫或導致破壞親子關係。
- 對孩子應經常給與真誠的讚賞和肯定,欣賞他們做對了的事,讚賞他們的進步,這些正面的肯定有助建立他們的自信。
資料參考自博思會及 Daily New Spot
教育局提出的家校合作與調解機制
原則:政府和學校均有責任消除和防止殘疾歧視,確保有殘疾的學童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。
營造家校合作的基礎
家長的角色
Ø 培養子女與同學相處的正確態度,不要歧視有殘疾的同學
Ø 如果子女因殘疾而有特殊教育需要,應主動跟學校說明,商討合理的遷就
Ø 積極參與學校活動,關心子女的學習情況
Ø 協助學校建立著重平等機會的學習環境,以及兼容的校園文化
學校的角色
Ø 建立著重平等機會的學習環境,以及兼容的校園文化
Ø 在教育上,為殘疾學童作出合理的遷就
Ø 培訓教職員,使能照顧學童(包括殘疾學童)的不同學習需要
進行調解的機制
學校的角色
Ø 制定政策,為所有學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
Ø 鼓勵家長關心校政及直接向學校表達意見,包括對照顧 殘疾學童的意見,並商討解決方法
Ø 制定校本程序,處理家長和學生的投訴,包括殘疾歧視個案 (家長可要求學校提供有關文件)
教育局的角色
Ø 學校和家長如因意見分歧未能達成共識,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會提供協助 (即家長可向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訴)
Ø 區域教育服務處的有關人員會收集家長和學校的意見,詳細了解個案內容,安排調解會議
Ø 如調解會議未能達致和解,教育局會透過個案研究小組的形式徵詢局外專業及有關人士的意見,商討解決方法教育局會參考個案研究小組的建議、實際運作及資源配套等因素,提供調解方案,為家長和學校進行調解,並落實有關的建議支援措施
平等機會委員會的角色
Ø 根據該條例,任何人士認為受到殘疾歧視,都可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書面投訴
Ø 平等機會委員會會就投訴進行調查,嘗試以調停為投訴人及答辯人解決爭議
Ø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服務承諾是於六個月內完成處理 75% 的投訴個案消除殘疾歧視